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维基百科:存廢覆核請求/存檔/2023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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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

關於「顏小仙」的內容

該頁面不符合快速刪除條文之G11

  • G11. 明顯的廣告宣傳頁面,或只有相關人物或團體的聯繫方法的頁面。
    • 頁面須完全重寫才能貼合百科全書要求。
    • 即便該頁面具有宣傳情況,除非您可以非常確定該頁面建立僅為廣告宣傳而建,否則應以關注度提報或提刪替代。

該頁面不符合以下「宣傳」要件

  • 作任何遊說、宣傳或招攬,包括商業、政治、科學、宗教、國家、體育或其他性質
  • 發表評論
  • 編造醜聞或宣揚小道訊息或流言蜚語
  • 作自我宣傳
  • 加入大量自傳來源或連結
  • 宣傳、推銷或處理公共關係

其符合人物收錄標準

  • 藝術家(如畫家、書法家等)等專業人士,應至少符合以下條件之一:
    • 其作品收藏於多個具有關注度的畫廊或博物館。
      • 國立歷史博物館
      • 國立美術館
      • 國父紀念館
      • 揚州美術館
      • (略)

故該頁面不應以G11快速刪除。

--徐承雷留言2022年12月21日 (三) 06:07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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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用户User:Wcam未对他所提出的存废讨论的理据进行合适的解释,并且在回复中提到了和原本理由不同的理据,且并未就反驳予以回应。而用户百無一用是書生并未提供任何删除理由,仅留言“删除”二字。因此该讨论并无达成共识,而其关闭并不符合WP:CLOSEAFD直接结束存废讨论之要求。--罗放留言2022年10月18日 (二) 19:44 (UTC)
    有關「沒有可靠的自由版權來源內容作為佐證」,條目內容的佐證可按Wikipedia:列明来源的方式給出,由於不必原文摘錄,使用非自由版權的可靠來源仍可滿足佐證需要。而閣下使用圖片反而可能無法起到佐證效果,因為現場圖片是WP:第一手來源,有時能以多種方式詮釋,要從一張圖片得出「某人曾參與某組織活動」的結論,由於涉及人物及場合兩者的辨認,似乎已作出較多的詮釋,按WP:非原創研究需要其他來源佐證(又見WP:BLP,生者傳記內容須有較好來源)。換言之,假如有其他來源佐證,就不必使用相片。反之假如無其他來源衹有相片可佐證,則不能收錄。另即使假設圖片起到閣下所言用途(即佐證一事件曾發生,先勿論可能無法佐證),對WP:NFCC#8而言,如衆多先例共識以及Wcam閣下的說明,應仍不足構成「缺失妨礙理解條目主題」。管理員依據方針、先例及存廢討論出現的理據執行刪除,不違反WP:CLOSEAFD(尤其注意該指引所指「有共識」實為「有WP:共識」)。——留言2022年10月20日 (四) 23:58 (UTC)
    你好 htc23:
    您上述和存废讨论中提删者不同的意见似乎在存废讨论中(而非本存废复核)较好。
    关于关闭这一存废讨论的具体问题是用户百無一用是書生并未给出自己的理据,并无提到您所给出的这些理据,同时存废讨论记录中Wcam先生在反驳下提出了不同于最初提删理据WP:NFCC#8的之外的删除理据却没有对讨论进行进一步回复的情况下做出了删除操作。因此个人认为关闭本存废讨论并不合理。
    (此存废复核的核心问题:用户Wcam提出了第一个删除理据,在遭反驳后又提出了于此不同的第二个理据,却在第二个理据遭反驳后没有做出回应。此等情况显然难以认为是形成了符合WP:CON定义的共识)。--罗放留言2022年10月26日 (三) 19:24 (UTC)
    在下的發言旨在認同原結案管理員有如WP:CLOSEAFD所言,在(社群)「對於提刪頁面的處理方式有共識」(尤其包括討論當中提出的理據及更高層級的共識)的情況下正確總結並執行,即:在討論當中,Wcam閣下提出的理由「違反NFCC8」自始未被推翻。至於閣下所指,提刪人中途補充或替換刪除理由,即或存在此情況,亦不構成程序上的瑕疵,存廢討論本就允許。結案人不附加理由或提刪人討論中途不予回應亦同,至多衹能說在溝通角度不是最理想的做法(所有編者的精力皆有限),仍不構成WP:DRP所指「討論結束者錯誤闡釋存廢討論的共識」。
    誠然,存廢覆核「並非再就有問題內容發表意見之時機」(WP:DRP),過於複雜或受爭議的新理據也可能需要在發還再議時提出,以便更全面評估,但由於存廢覆核並非單純撤銷性而有時類似所謂「具完全審判權的上訴」,可以直接恢復檔案,(又如:覆核的一般提案原則係鼓勵新證據,禁止舊理由),即或認為在下的一些發言與原存廢討論無關,或者仍應納入考量。(例如,在刪除理據較明確時,即使原討論有瑕疵,仍未必恢復或發還再議,因為WP:NOTBURO。)——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21:13 (UTC)
    您好:
    这里的问题简单来说,即是
    1. 原提删者的理由(WP:NFCC#8)被反驳后没有出现任何讨论,因此认为已对这点形成共识是显有失当的。
    2. 而对其他可能的理由,也同样没有经过讨论。
    基于这些原因我认为在未有进一步讨论的情况下直接删除是较不妥当的。--罗放留言2022年11月17日 (四) 02:32 (UTC)
  • 處理結果:駁回,同Wcam。—AT 2023年1月13日 (五) 09:33 (UTC)
我認為範圍過大都適用於消歧義頁。--The Streif留言2022年11月3日 (四) 04:27 (UTC)
两者没有链入页面,但过去30天的访问约50~100次、有刘主席语录条目,应该算有一定常用性。“范围过大”是消歧义页问题,要求有条目、有来源(或多个来源)使用可解决,单项极其常用还可主题目重定向。--YFdyh000留言2022年11月3日 (四) 04:38 (UTC)
你那批提删中,只有这两个是表达了保留的意见,所以你的意见是提请删除(就算当时是消歧义页,而你现在却表示“範圍過大都適用於消歧義頁”)还是保留?——Sakamotosan路过围观 | 避免做作,免敬 2022年11月10日 (四) 01:07 (UTC)
我的意思是「範圍過大」的提刪理據都適用於消歧義頁。沒有可能將成千上萬不知名姓劉或姓汪的公司或委員會的主席都寫進消歧義頁吧!這不是很明顯嗎?--The Streif留言2022年11月10日 (四) 02:13 (UTC)
  • 狀態:   允許創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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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你好管理员,该人物存在维基多年,今年受到恶意修改导致被删除,人物可参考最近获得香港经济日报,文汇报,大公报(120年创刊历史)等相关报道,以及其他各大媒体也有报道在10月9日,香港会展举行的世界杰出华人以及企业家,当中霍启刚,郑志刚等均获奖,而子辰本人也是获奖者之一,可以参阅,或其他当地报账均有报道,请管理员帮忙看看,是否可以重新恢复,还是要重新建立词条,谢谢。

香港参考网址来源:

https://www.hket.com/store/general/supplement/3rd_TWOCYE_Award_20221010/11/index.html
http://www.takungpao.com/special/239159/2022/1017/776477.html
https://news.sina.com.cn/sx/2022-10-10/detail-imqmmthc0341485.shtml--Lisababy520留言2022年11月11日 (五) 09:09 (UTC)
  • 狀態:   駁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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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覆核理由:天舟五号飞船早已发射入轨,不可能拍摄到自由版权图片,且天舟飞船的外观皆大同小异,即便有可用的真实照片存在也不具有徽章的直观辨识度,符合WP:NFCC#8中所提到的“只有当其呈现将有助于加深读者对条目主题的理解”,何况目前天舟1-4号以及绝大部分的神舟飞船和天宫空间站舱段条目皆附有徽章图案加以辨识,天舟五号条目不应成为例外。--Belarus101留言2022年11月26日 (六) 15:55 (UTC)
  • 處理結果:駁回。條目已有其他圖片代替。—AT 2023年1月13日 (五) 10:34 (UTC)
  • 狀態:   刪除

无合理保留理由即可“无共识”保留,这是在实质上架空GNG和SNG。长此以往,维将不维。Fire Ice 2022年11月28日 (一) 14:21 (UTC)

  • 狀態:   刪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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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编辑意见:
    上述在图片在新近的存废复核(9月3日结案)后又持续存在一些讨论。在此讨论中,在复核过程中亦参与讨论的编辑Wcam君在最后提出“仅针对本案中犰狳鞋本身”进行再讨论的问题,考虑到——
    1. 复核人在前次复核最后仍并不采纳Wcam君的主张,但是观察前次复核后的讨论,确有进一步探讨的价值;
    2. 前次复核讨论主张既涉及了一些通用的原则、又涉及了对犰狳鞋及其摄影作品这一具体物品的讨论,内容已非常庞杂;
    故在此请Wcam君开启新的复核程序,请Wcam君具体阐述该个案——
    1. 为何犰狳鞋的自由版权摄影作品不仅仅存在创作的理论可能,而且该可能处在《版权许可方针(WM103)》(下可称“全域方针”)所称的“合理预期”范围内(we can reasonably expect someone to upload a freely licensed file for the same purpose/如能合理地预期,某人可以同样目的上载自由许可档案);
    2. 如欲与《版权许可方针(WM103)》中所称的“大部分在世知名人士的肖像(almost all portraits of living notable individuals)”进行比较,则全域方针举例提及的是怎样的大部分知名人士(怎样的少部分知名人士的肖像因无合理创作预期被从中排除了),他们与犰狳鞋及其摄影作品可比性如何,为何足以证明犰狳鞋的自由版权摄影作品存在“合理预期”。
    以上。--Kirk # 2022年9月11日 (日) 06:34 (UTC)
  • 覆核理由:(请Wcam君填写)该非自由图片由于能在合理预期范围内拍摄等效自由版权图片,违反WP:NFCC#1方针以及基金会版权许可方针,应予删除。理由如下:
  1. 基金会版权许可方针中,「大部份在世知名人士的肖像」只是「如能合理地预期,某人可以同样目的上载自由许可档案」的一个例子,因而对于物件和在世人物应当遵循统一的标准。
  2. 关于「大部份在世知名人士的肖像」中的「大部份」(almost all)范围非常广,应理解为无限趋近于「全部」。怎样的少部分知名人士的肖像可以例外,全域方针本身没有给出说明,我在本地、英文维基和元维基均未找到相关理据,实际上也未见允许使用在世人物非自由肖像图片的例外(这包括深居简出的人物、囚犯等常被认为非常难以拍摄的情况,例如金正恩等)。且根据基金会版权许可方针的主旨,禁止使用一切在世知名人士的非自由肖像,最符合其第一条规定「所有计划都只应该寄存符合自由内容许可协议的内容」,也是相当数量的维基媒体计划的明文规定。因此,人物只要在世,即是符合全域方针所称的「合理预期」。
  3. 对于本案图片中的物件(犰狳鞋),有可靠来源(见犰狳鞋#歷史)证明其a)一共生产了至少21双(相比在世人物只有一个可供拍摄,普通公众拍摄犰狳鞋的机会是可预期的、较多的),b)仍有多双被博物馆(主要职能就是透過展示(常設展或特展),使公眾得以觀看馆藏物件,因此有相当多将该鞋暴露在公众场合的机会,普通公众进行创作的机会是可预期的、较多的)或个人(包括如Lady Gaga[1]等知名人物曾多次穿着该鞋公开露面且已被公众拍摄到[2],有相当多穿上该鞋暴露在公众场合的机会,普通公众进行创作的机会是可预期的、较多的。)收藏,以及c)曾被公开展出多次。这与第2点中提到的深居简出、难以拍摄的在世知名人物(符合全域方针所称的「合理预期」,不允许使用非自由图片)相比,拍摄自由版权照片的可能性明显是更高的,充分说明犰狳鞋能够更加符合全域方针所称的「合理预期」,更不应当允许使用非自由图片。
  4. 此外,拥有并收藏犰狳鞋的纽约大都会博物馆曾发售过犰狳鞋的微缩版纪念品[3],虽然官方不再发售,然而目前在eBay等二手市场仍有流通,因此拍摄微缩版纪念品的自由版权照片较为容易。由于是博物馆官方发行,微缩版纪念品与原鞋的外观几乎完全一致,因此拍摄微缩版纪念品的自由版权照片,足以取代原鞋的非自由照片达成相同百科全书目的(WP:NFCC#1)。
--Wcam留言2022年9月11日 (日) 13:17 (UTC)
参见c:COM:UA,根据美国的情况,我认为犰狳鞋并非纯粹艺术品,而是很大程度上可视作实用物品(utilitarian article),即该物件的独创性设计要素与实用性要素难以彻底分离,对其拍摄照片应不会有著作权问题。退一步说,即便犰狳鞋受著作权保护,仍然应当使用自由版权的照片而非纯粹的非自由图片(即本案应被删除的图片),例如丹麥哥本哈根的美人魚雕像照片,其中的雕像本身受著作权保护(不能上传至维基共享资源),但仍然应使用这张自由版权的照片而不是任意取自互联网的非自由版权的美人魚雕像照片。--Wcam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2:46 (UTC)
重新整理一下︰
一、參考條目及其第四項參考資料,可見此鞋款製作了21雙,2009年10月時裝秀「柏拉圖的亞特蘭提斯」上有20雙亮相。每款造型不一。正如上面Wcam君所引概念——「實用物品」,鞋款未必受版權保護,但相關獨一無二設計則極大機會受到版權保護。如是者,該21雙鞋之相片均會有版權保護。除非鞋隻版權持有人釋出版權,否則可預期該21雙鞋不會有任何自由版權圖片。
二、該等鞋隻並未永久向公眾展出或置於公眾地方,所以不會受「全景自由」保障;更何況,美國「全景自由」僅適用於建築物。丹麥哥本哈根美人魚雕像照片並不可比。
三、另一個受忽略之重點在,此圖在條目之中,作用為何。究竟是用來展示「何為犰狳鞋」還是展示「服裝「海王星女兒」之鞋隻或服裝展之鞋隻」。前者因為鞋款未必受版權保護,自然可以預期有自由版權替代品;後者,參考點一及二,則不會有自由版權替代品。而可見條目文中,其實有不少篇幅用以討論「服裝「海王星女兒」之鞋隻或服裝展之鞋隻」,例如︰「這場秀的最後一套服裝「海王星女兒」("Neptune's Daughter"),全身覆蓋巨大的藍綠色蛋白光亮片,代表模特完全過渡到水下環境[7]。」、「儘管有這些擔憂,但沒有模特在走秀時摔倒,這被時尚媒體視為「奇蹟」[12][26]。」、「劇裝設計教授黛博拉·貝爾(Deborah Bell)表示它們讓模特變成「慘遭獵殺的受害者」[53]。」等。
綜上,個人認為Kirk君二○二二年九月之存廢覆核決定應該繼續維持。--J.Wong 2022年10月23日 (日) 15:53 (UTC)
(:)回應:关于第一、二点,请阁下注意区分鞋款的著作权和照片(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不论鞋款的著作权状况如何,如有机会拍摄自由版权的摄影作品,则不应使用纯粹的非自由图片(由博物馆拍摄及持有著作权)。本案自始至终无人主张「全景自由」,丹麥哥本哈根美人魚雕像正是因为不受「全景自由」保障,才是合适的例子用于阐释:即便被拍摄物件受著作权保护,对该雕像拍摄的、以cc-by-sa-3.0协议释出的自由版权摄影作品,应当优先于其他纯粹的非自由图片使用。在完全不自由的照片和较为自由的照片之中,毫无疑问应当取较为自由的照片而舍完全不自由的照片。第三点,非自由图片在條目之中作用為何,据WP:NFCCE规定理应由上传者或认为图像应当获得保留的一方在合理使用依据中清晰说明。如是用于说明服裝「海王星女兒」之鞋隻,则本案系争图片并非服裝「海王星女兒」之鞋隻[13],故无法加深读者对该主题的理解,违反了WP:NFCC#8。综上,我认为系争图片应被删除。--Wcam留言2022年10月23日 (日) 16:18 (UTC)
個人認同「較為自由」照片當然比「完全不自由」照片為佳,但目前不見得有「較為自由」照片。而且說到底,在讀者而言,應該就只有「版權自由」與「有版權」才是有意義分別。強求所謂「較為自由」照片,無異於緣木求魚。閣下不如閱讀一下條目,及相關來源,該鞋隻就是「海王星女兒」服裝之鞋隻。--J.Wong 2022年10月24日 (一) 14:55 (UTC)
「較為自由」绝非没有意义,在英文维基百科是已经确立为指引的概念(en:WP:FREER),本地虽未有指引地位,但却是符合本地现行方针和基金会版权方针逻辑的概念,亦有专门分类存放此类图片:Category:含有非自由主體的自由授權圖像,其中的图片已使用相应模板,明确告诉读者图片本身是自由版权但图片显示的内容包含受版权保护的作品。此外,我已主张该犰狳鞋作为实用物品,设计应不受著作权保护,自行拍摄的自由图片应是「完全自由」,阁下亦无全盘反对,故没有強求所謂「較為自由」照片的问题。关于「海王星女兒」,条目中的相关记述为「全身覆蓋巨大的藍綠色蛋白光亮片,代表模特完全過渡到水下環境」(此文及前述推文与该描述相符),而系争图片中的鞋主色调为黄色,且来源网页中的描述未提及「海王星女兒」;条目中另有提及女神卡卡的乳白色「海王星女兒」,其鞋隻与本图片亦不相符,故此图片并非「海王星女兒」服裝之鞋隻。--Wcam留言2022年10月24日 (一) 16:23 (UTC)
  1. 就「大部份在世知名人士的肖像」中的「大部份」,英維的定義是「where access would for practical purposes be impossible」。當然,各站方針並不相同,本站可有其他做法,但英維作為合理使用規定的起源地仍有一定參考價值。
  2. 就「犰狳鞋」是否受版權保護,個人傾向同意 Wcam 君的觀點,即該鞋款不受保護。在「實用物品」方面,設計獨特與是否受保護並無太大關係。
  3. 毫無疑問地,此圖片為展示「犰狳鞋」,合理使用理據也明確指明。而至少地本條目的主題是「犰狳鞋」及不少篇幅說明「犰狳鞋」。
謝謝。--SCP-0000留言2022年10月24日 (一) 16:22 (UTC)
  • 就個人而言,「合理預期」可解讀為:該預期是否有合理的理據及邏輯支持;創作自由版權作品有否相當的可能性(可能性低不應視為「合理預期);在一般及正常情況下,普通大眾是否可行創作自由版權作品(合理的做法為,考慮通常的情況,而非不必要地考慮所有的假設及例外)。
  • 「大部分在世人物的肖像」中的「大部分」,全域方針未有定義,應理解為由本地社群從「合理預期」的角度上定義何為「大部分」及其例外(即是少部分未能預期可創作),例如英維的做法便是設立「大部分」的例外「where access would for practical purposes be impossible」。
  • 就本案而言,表面上 Wcam 君作出的預期已有合理理據支持。就可能性及可行性而言,其一,「犰狳鞋」數量多寡跟公眾接觸到的機會並無太大關係。其二,「犰狳鞋」的擁有者身份跟公眾接觸到的機會之關係較薄弱,更重要的是擁有者是否願意展出。其三,雖多次展出,然而依條目所述,過往每幾年展出,但至2017年後就並未展出。個人認為或可因某些因素(例如是個人或商業原因)而未有之後展出。由於存有不確定因素,個人認為可能性及可行性為無法確定,未能夠達致「合理預期」。
  • 另外,就「微縮版紀念品」,正如此圖在英維的合理使用理據所言「The shoes are a unique visual design. Any duplicate would be an obviously inferior knock-off, and using a photograph of one would be misleading to the reader.」,使用「微縮版紀念品」圖片可能誤導讀者。
  • 綜上,個人認為此圖片應予保留,或是先移至客棧,就方針未明確之處交由社群作進一步討論。
謝謝。--SCP-0000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05:49 (UTC)
(:)回應:既然认为可能性及可行性為無法確定,得出的结论应当是无法确定是否能夠達致「合理預期」,而非断言未能夠達致「合理預期」。关于微缩版纪念品,由于是官方出品,其外观质量有基本保证,能够准确反映出原鞋的外观设计(否则该纪念品不会有任何商业价值),而绝非「obviously inferior knock-off」,用于展示何为犰狳鞋的百科全书目的是足够的,不存在誤導讀者的问题。此外,全域方针第1条即规定「所有计划都只应该寄存符合自由内容许可协议的内容」,第3条规定「豁免原则方针」适用范围必须尽可能少,故若在不确定或未明确是否符合本地豁免原则方针(即WP:NFCC)的情形之下,删除不符合自由内容许可协议的内容是稳妥的做法,也最符合基金会版权许可方针的立意。--Wcam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4:12 (UTC)
其一,簡單而言,上述的個人解讀為判斷是否達致「合理預期」的準則。當無法確定是否符合某準則時(即可能性及可行性為無法確定),換言之就是理據不充分致無法符合準則,理應視為無法達致「合理預期」,而非無法確定是否達致「合理預期」。其二,不論能否達到百科全書目的,該微縮版紀念品價錢不少,個人認為,一般情況下普通大眾似乎未必願意購入,可行性並非高。謝謝。--SCP-0000留言2022年10月25日 (二) 18:02 (UTC)
阁下对「合理預期」的解读是朝着扩大「豁免原则方针」适用范围的方向进行的,这与基金会版权许可方针『「豁免原则方针」必须尽可能少』的原则是直接冲突的。--Wcam留言2022年10月27日 (四) 03:25 (UTC)
此外,并非必须购买被拍摄的对象才可拍摄照片。维基百科中所有的在世人物、绝大多数的雕像、艺术品照片中出现的事物均非拍摄者的私人财产。--Wcam留言2022年11月20日 (日) 01:24 (UTC)
@Ericliu1912:不好意思,由於這個case實在是被拖太久了,所以就直接ping管理員請求處理了,畢竟也只是恢復頁面歷史而已。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3日 (一) 07:59 (UTC)
@Ericliu1912:不好意思,由於這個case實在是被拖太久了,所以就直接ping管理員請求處理了,畢竟也只是恢復頁面歷史而已。Sanmosa Συ γάρ μοι και μοίρα εί και τύχη 2023年1月23日 (一) 07:58 (UTC)
  • 狀態:   允許拆分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已有的來源中擁有有效介紹,可推翻2022年6月的裁決
    來源A,介紹文段:
    チャンネル:Towa Ch. 常闇トワ
    Twitter:常闇トワ ホロライブ4期生
    推奨ハッシュタグ:#トワイライヴ #常闇眷属 #TOWART(ファンアート)
     1人前の悪魔になるために人間界にやってきた小悪魔。デザインはrurudoさんが担当しています。愛称は“トワ様”。
     「おはやっぴー」や「こんやっぴー」というあいさつが定番。配信中には「○○やっぴー」のように、あいさつをもじっていじられることもあります。
     同じ4期生の桐生ココさんから付けられたあだ名は“メンヘラ”です。かなり尖った俗称ですが、2期生の大空スバルさんとコラボした際に「メンヘラの才能がある」と語られた過去を持ちます。

    來源B,介紹文段:
    以小惡魔人設為賣點的常闇永遠於 2020 年 1 月 3 日作為 HOLOLIVE 四期生出道,為了能成為獨當一面的惡魔來到人間界的常闇,知道遊戲後沉迷其中無法自拔,透過「直播」這個手段與人類進行交流;本身除了遊戲直播以外也喜歡唱歌(後略)
    可以看到兩個來源都對「常闇永遠」這一人物做出了有效介紹。若可推翻先前的覆核,我將把條目恢復至2022年6月25日 (六) 19:00的版本,再調整來源。
    --平敦盛留言2022年12月8日 (四) 13:08 (UTC)
    來源A確實為有效介紹,我認為以該原因為由刪除頁面可能不符。
    不過我的判斷標準可能有誤,是否該還原條目應交由管理員決定。--Tzo.flos𓆰 留言2022年12月9日 (五) 08:20 (UTC)
  • 仍然(-)反对以目前條目有大量第一手來源,如在如此大量第一手來源的情況下繼續添加兩個來源,可能還是無法推翻此前裁決。--雨朝Talk#YOU LOOK SUSඞ 2022年12月19日 (一) 03:55 (UTC)
    必須指出,關注度指引並沒有限定要有多少可靠來源之有效介紹才算數,換句話說,縱使條目引用不少第一手文獻,只要有其他文獻可構成相關條件,即滿足通用關注度之指引規定。—— Eric Liu 創造は生命(留言留名學生會 2022年12月19日 (一) 14:21 (UTC)
  • (※)注意
    1. 當時版本的來源固然有缺陷,但在本頁,只需談論可否建立條目,條目品質的修改與否是後續的問題;
    2. 撇除所謂「大量」的一手來源(本人在2022年6月的裁決時有作出列表反對這一點),2022年6月25日 (六) 19:00的版本所擁有的來源,加上我此次提請存廢覆核舉出的文段,已滿足WP:GNG的「有效介紹」、「可靠」(見2022年6月的裁決中,BlackShadowG的評估)、「來源」(同左、且撇除來源中條目主體的Tweets與Cover株式會社的文章,仍有為數不少的第三手來源)、「獨立於主題實體」(同左)四者(至於「假定」一項便不是我一個人可以主張的了);
    3. 我有補充來源的計劃,目前有:
    a. inside-games01inside-games02,有大量介紹文段,不僅可作為有效介紹,更可以擴充不少文段;
    b. famitsu01famitsu02famitsu03,條目主體所撰文章,只會用來作為其特性描述的輔佐性、輔佐性、輔佐性來源,或乾脆不使用
    c. panora,單一事件來源;
    d. realsound,同樣有大量介紹文段,不僅可作為有效介紹,更可以擴充不少文段;
    e. 更多來源挖掘中;
    2022年6月25日 (六) 19:00的版本時來源狀況的「明朝劍」斬「清朝官」並不合理;
    4. 上面只是計劃的一小部分,逐條辯駁真的先不要,先討論這個條目可否被建立;
    5. VTuber條目的創建是否遭受了相較於其他條目過於苛刻的檢視?我當然明瞭WP:闖紅燈的道理,無須提醒。 -- 平敦盛留言2022年12月19日 (一) 14:09 (UTC)
  • (~)補充:上述的補充來源計劃中,「inside-games01」中的有效介紹文段有:
    1. 描述條目主體基本資訊與直播風格的文段:
    2020年1月3日に活動をスタートしたホロライブ・常闇トワさん。彼女はデビューした当初から現在にいたるまでに、先輩・後輩から愛されるポジションを確立してきました。
    持ち前の明るい性格を前面に、ボケて良しツッコんで良しで漫才がうまく、大人数コラボでも会話を振るのを忘れない仕切り役にもなり、『Among Us』『マリオカート8 DX』といったホロライブの大型企画にも彼女が関わっており、まさに「まとめ役」としてホロライブを牽引する彼女。
    ホロライブのなかでも数少ない常識人枠としても知られており、根っからのゲーム好きという点を差し置けば先輩の大空スバルさんにも近しいでしょう。
    何よりも彼女といえば、ファンや同僚らに対してズバっと真っすぐに「物を言える」タレントとしても知られており、無邪気にツッコむときの切れ味はもちろん、リスナーの害ある行為やシーンで噂されるアレソレに対しても、彼女の言葉でキッチリと声を上げてメッセージを伝えてきました。
    堂々とした立ち振る舞いを見せてくれる常闇トワさん。彼女が実はまだデビューしてから3年目であるというと、「ウソだろう?」と疑いたくなるほどです。

    2. 描述條目主體在音樂領域活動的文段:
    ほかのホロライブメンバーと同じくソロの音楽活動をこなす彼女ですが、アイドルというよりもシンガーやアーティスト然とした楽曲が多いのも特徴。女性としては低めの音域で、ハスキーさがありながら芯もある声色をもった独特なトーンで、多くのリスナーを魅了してきました。
    3. 描述條目主體在電子競技領域活動的文段:
    彼女の得意ゲームといえば、やはりFPSを中心にしたシューティングゲームでしょう。もともとゲーマータイプな彼女ですが、この手のゲームでは後輩の獅白ぼたんとともにホロライブでも指折りの実力をもっています。
    数多くのカジュアル大会・大型企画に参加する彼女は、いまや数多くのコラボ相手とともに配信を行ない、「ホロライブ外の企画イベントに最も参加しているホロライブのタレント」といっても過言ではなく、相応に広い交友関係を持っているタレントともいえるでしょう。
    この結果、特にFPSやストリーマーのファンに彼女は知られており、2018年ごろから活動してきたホロライブ0期生や1期生のメンバーらとは少し違ったファンを引き付けています。

    ……等等,族繁不及備載。
    如此大量的有效介紹文段,再加上此條目在2022年6月25日 (六) 19:00的版本中所擁有的來源中的有效介紹(在本人提出此覆核案時已有說明,請參見此案開篇之處),本人認為已經非常明顯地滿足了WP:GNG的要求,即本人在12月19日的說明中的第2點,請明察。 -- 平敦盛留言2022年12月25日 (日) 17:34 (UTC)
  • 處理結果:允許拆分,請自行重建相關條目。—AT 2023年1月25日 (三) 08:12 (UTC)
  • 狀態:   還原
  • 链入頁面 · 删除记录 · 查看或恢復
  • 覆核理由:
  • WP:A5:條目建立時之內容即與其他現有條目內容完全相同或非常相似,且名稱不適合作為其他條目之重新導向
  • WP:條目:從類別上來說,「條目」屬於維基百科各類頁面中的主要命名空間(英語:Main namespace),因此也被稱為文章空間,或簡稱主空間。

而這個金星號飛船他的A5目標在草稿空間,不合A5。而上次AFD的所提出的水晶球問題已經不存在,節目已經播出,應該發還再議。--Ghren🐦🕐 2022年12月17日 (六) 17:16 (UTC)

YFdyh000君,根據2018年結果為保留的討論,除台視的新聞報導外,聯合報也有詳細報導當事人及受害者的背景及事發經過[20] [21],其他的報導頁面請自行查閱之前的討論存檔,另有報指出憲警單位有就本案舉行檢討會,並且交代調查後發現疑兇在數個月前有擅自攜槍離開軍營的前科及感情糾紛已持續多年,已是後續報導及檢討[22],聯合報於此事件的報導也屬於關注度所指的第二手來源,另請 君說明「『长期』的独立关注度」的「長期」是必須維持多長的時間,因為這是 君所提出的主要提刪理由;Ghren君,請 君說明視頻要長多少秒鐘才符合要求;日期20220626君提出要「想辦法投稿給媒體」,惟關注度指引指出「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導」,且聯合報報導憲警單位的事後檢討及讚許中山警察分局的功能,已屬於非只是報導事發當日的後續跟進報導。--Uranus1781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12:35 (UTC)
以往的關注度存廢討論,「不需要新聞來源對其持續報導」是適用於非事件和非人物條目(比如某個地名),人物沒有持續報道的話會認為符合wp:1e。事件的話,沒有持續報道可能會被刪除,這個要看情況。如果事件發生後,只有當天或次日媒體的報道,後續就沒聲音了,那麼這個事件條目很有可能刪除。而事件影響很大,死了幾十人;或者事件熱度持續一個月,且之間有大量報道;或者事件發生數年後媒體以及其他文獻有回顧,這些情況下應該可以保留。--日期20220626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12:45 (UTC)
WP:PERSISTENCE(英文维基方针,供参考)。如果有持续(后续)报道,请加入条目以便判断,目前条目中似乎没有。关于刑案何种具有关注度,可能缺乏具体规定,我认为应当有持续、主动的报道与后续分析(“自带关注”),而非仅有事件进度本身推进的即时资讯报道。举例来说,某地发生刑案引发居民关注,当地媒体探访报道案件及罪犯生平,法院宣判(简讯),某某单位获表彰(简讯),即便有以上四种来源,它也可能只是一个被“新闻”报道过的新闻事件,而未必表明是重大案件兼历史事件,此时可讨论和查证是否保留。对于条目是否要发挥“数据库”作用收录特定领域案件的基本简讯,WP:NOTDB,如果是列表条目,或者内有详细权威解析、后续影响(WP:EFFECT),可能还好一些。例如碰瓷所列的众多事件,是否有重大媒体、多方媒体或多次报道就宜建立条目,比如“公车司机殷红彬被诬陷事件”[23],虽然好像真的可以写,但写成新闻摘编是否有价值。总之,NT:NRVE。--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5日 (一) 14:33 (UTC)
本條目已經有聯合報的非事發當日的來源,來源也指出當局的調查及事後檢討,乃屬於後續報導,由於關注度並未提述持續報導的最短年期或必須久不久又要有媒體作專題回顧,請君指出「如果有持续(后续)报道」的「持续」跨度,君雖羅列出維基頁面的簡寫,卻未有直接提及本條目與君所列出之頁面的關係,如 君之舉例「举例来说,某地发生刑案引发居民关注,当地媒体探访报道案件及罪犯生平,法院宣判(简讯),某某单位获表彰(简讯),即便有以上四种来源,它也可能只是一个被“新闻”报道过的新闻事件」,當然 君可對WP:PERSISTENCE論述未提及之處提倡自己的延伸觀點。又 君引用之WP:NOTDB並沒有關於命案的提述,先不論 君解讀「維基百科不是目錄」是否有誤,惟該等描述並未建於君所引用的維基頁面之中。另外,日期君提述「死了幾十人;或者事件熱度持續一個月」並未見於本百科的收錄條文,如要死夠幾十人及熱度持續一個月才符合收錄標準,君應在客棧提出修改現行方針指引設立統一的收錄標準,明確要求最少死幾十人、持續熱報一個月以上才可以建立條目。--Uranus1781留言2022年12月6日 (二) 11:36 (UTC)